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刑事訴訟法實例演習
Case Study on Criminal Procedure 
開課學期
112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林鈺雄 
課號
LAW4125 
課程識別碼
A01 4563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8,9(15:30~17:20) 
上課地點
霖研一1501 
備註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34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刑事訴訟法乃法律系學生必修之基礎科目,在國家考試上亦佔有一席之地,對於學生畢業後可能從事之檢察官、法官或律師業務尤為重要。由於刑事訴訟法最近歷經多次大幅修法,並且幾年來之學說創新,以傳統領域與新的發展併陳的結果,致使教學範圍過於龐大。本課程設計之教學方式乃實例解析,輔助刑事訴訟基礎課程學分之不足,挑選具理論重要性之實務案例,使學生能夠進一步演練刑事訴訟之重要問題:基本原理原則、訴訟主體、訊問、強制處分、證據法、沒收新制及被害人地位。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教學設計上從實例解析出發,以培養學生刑事訴訟之基本觀念為主,但為拓展學生進一步思考刑事訴訟相關問題之空間,訓練學生未來執業時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,教學範圍除我國理論與實務之外,將輔以外國之學說、判例與立法例。 
課程要求
為求最大之授課效果,本課程將提高上課之要求,未能配合者請勿修課。修課同學將分組,全體同學必須事先研讀指定案例,分組同學並必須負責解析教師事先指定之問題以及實務案例,事先撰寫書面解析,並於課堂提出口頭報告,由全體同學討論後,再由教師講評說明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資料以中文文獻為主,以下僅列本課程主要考文獻。

‧ 林鈺雄,《刑事訴訟法(上)(下)》,2023年12版,新學林總經銷。
‧ 林鈺雄,《刑事訴訟法實例解析》,2023年6版,新學林總經銷。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中測驗 
33% 
將採綜合計分法,原則上以期中(33.3%)、期末兩次測驗(33.3%)及分組報告為評分基準(33.3%)。分組書面報告、學生上課的參與表現將作為加減分依據。 最新參考資料及各講之補充教材將隨上課進度逐步公告於教學網站。 
2. 
期末測驗 
33% 
將採綜合計分法,原則上以期中(33.3%)、期末兩次測驗(33.3%)及分組報告為評分基準(33.3%)。分組書面報告、學生上課的參與表現將作為加減分依據。 最新參考資料及各講之補充教材將隨上課進度逐步公告於教學網站。 
3. 
分組報告 
34% 
將採綜合計分法,原則上以期中(33.3%)、期末兩次測驗(33.3%)及分組報告為評分基準(33.3%)。分組書面報告、學生上課的參與表現將作為加減分依據。 最新參考資料及各講之補充教材將隨上課進度逐步公告於教學網站。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09/05  課程概述 
第2週
09/12  罪疑唯輕原則之適用 
第3週
09/19  告知義務與被告地位之形成 
第4週
09/26  不自證己罪原則之適用 
第5週
10/03  無罪推定原則與審前不當公開
閱卷權:被告本人、羈押審查及再審 
第6週
10/10  國定假日放假 
第7週
10/17  合理程序期間及其違反效果
 
第8週
10/24  期中考 
第9週
10/31  刑事訴訟上之基本權干預 
第10週
11/07  來源端通訊監察 
第11週
11/14  對質詰問與傳聞法則 
第12週
11/21  變更起訴法條 
第13週
11/28  一部上訴與第三審上訴之限制 
第14週
12/05  擴大利得沒收─以證明門檻為中心
第三人沒收之聲請參與、漏未判決及救濟 
第15週
12/12  單獨宣告沒收─以繼承型為例
被害人之訴訟參與 
第16週
12/19  期末測驗 
第17週
12/26  彈性上課 
第18週
01/02  彈性上課